晨报讯(记者 邹乐) 中央纪委监察部昨天发布消息,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原副市长刘仲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。
据悉,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已对刘仲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。经查,刘仲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牟取利益,收受贿赂;贪污公款;违反财经纪律,套取项目资金。
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审议,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仲虎开除党籍处分;建议行政给予其开除处分;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据中卫市政府网消息,早在今年8月4日,中卫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,当时就发布了免去刘仲虎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消息,但未说明免职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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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副市长一年就落马
刘仲虎,1962年11月出生,宁夏中宁人,1980年9月至1984年8月,在宁夏农学院学习,大学学历。履历显示,刘仲虎1984年至2003年一直在宁夏中宁县工作,从科委的普通职员到副乡长,再到农业局局长,可谓一路晋升。2005年,其调任海原县任组织部部长,后担任副县长。2007年,任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党委副书记,后任农牧局局长。2012年4月,任中卫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。协助市长分管水务、农牧、林业生态建设、扶贫开发、农村及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市水务局、农牧局、林业生态建设局、扶贫开发办公室。
(原标题:中卫原副市长被开除党籍)